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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產業】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


擴大長照財源、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並強化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黨政部分逐條討論及協商後三讀通過,修正條文中增加遺產及贈與稅(以下稱遺贈稅)、菸稅為長照擴大財源,並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模式,強化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發展,而「長期照顧服務法」 (以下稱長服法)將於本(106)年6月正式施行。

(1)長照財源由遺贈稅及菸稅調整後,推估可達新臺幣466億元,其有助於促進長照資源布建發展、擴增與普及長照服務量能、強化長照服務效能之目的。(未來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10%增至20%以內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以及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徵收新臺幣590元調增至1590元所增加的稅課收入)
(2)為保障現行已依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機構住宿長照私人型機構,除有機構擴充或遷移之情事外,將不受法人化之限制。
(3)財政部所提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法之修正草案,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參考: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