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違反勞動法卻無損害勞工權益之案例
個別勞動法系列 — 被迫離職篇
違反勞動法卻無損害勞工權益之案例
經查○○公司經營航空運輸業,其空勤組員(前艙與後艙工作人員)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有該會(八十七)台勞動二字第○二八六○八號函可稽…
堪認○○公司雖未完成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規定應經主管機關核備之行政程序,然○○○之權益並未因此受有任何影響,自不足以構成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之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事,洵無疑義。」
來源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律師 張詠善